各部、处、学院(直属单位):
我校智慧停车场管理系统已使用4年,为有效提高车辆进出智能化管理效能,更好的保障师生安全,学校拟对停车场管理系统进行软件升级,原系统内车辆数据无法与升级后系统相匹配,需重新采集校园机动车辆信息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各类车辆信息采集要求
1.学校公务车辆:统一提供《公务车辆信息申请表》(附表1),单位汇总、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,连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一并交到公安保卫处,经审核后录入。
2.在编教职工车辆:每人限登记一辆机动车号牌,单位汇总、主要负责人(各学院院长或书记)签字盖章后交到公安保卫处,经审核后录入。
3.劳务派遣人员车辆:参照在编教职工车辆办理,同时由所在单位填写《劳务派遣人员机动车辆信息申请表》(附表2)。
4.外聘教师车辆:每人限登记一辆机动车号牌,由所聘单位填写《外聘教师机动车辆信息申请表》(附表3),单位汇总、主要负责人(各学院院长或书记)签字盖章后交到公安保卫处,经审核后录入。
5.其他在校工作人员由各单位审核无误后,填写《校内其他工作人员机动车辆信息申请表》(附表4),连同车辆行驶证、驾驶证复印件一并交到公安保卫处,经审核后录入,每次录入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,若人员临时解聘,请相关单位及时将信息报公安保卫处。
二、材料报送及联系人
1.请各单位于7月7日17:00前将纸质版的各类车辆信息申请表和汇总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,报送至公安保卫处303室。
2.电子版的各类车辆信息申请表和汇总表压缩打包后发送至gac@syau.edu.cn邮箱。邮件主题以“单位名称+联系人+联系电话”方式命名。
3.联系人及电话:蒋宇,13898157369;赵磊,13889111989;刘龙海,15204047083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各单位要及时传达本通知有关精神,避免因信息采集延误或缺漏给广大教职员工出行带来不便。
2.校园车辆管理是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,请各单位务必从严审批、认真审核,按照“谁审批,谁负责”“谁录入,谁负责”的原则,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、准确。因审批不严造成安全问题,由审批单位、审批人自行负责。
3.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审核各类人员的车辆信息原件,并按时间节点上报相关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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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7月1日